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2017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协议,标志着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正式落户浙江,开启了东京奥运会游泳备战的新模式。游泳系在学院、省局和总局游管中心等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新备战模式下的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的组织和运行。2018年1月收到总局复函至今,已经完成了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组织构架和运行模式的第一阶段工作;并在2018年亚运会上,有16名浙江籍运动员参赛获得12枚金牌,参赛人数和金牌数两项指标上超越2014年亚运会,超额完成任务。亚运会结束后,游泳系在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第一阶成果的基础上,以完成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东京奥运会、杭州亚运会为目标任务,以推动中国游泳和浙江游泳发展为己任,继续探索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组建和运行的新内涵。
前言
2017年9月24日,国家体育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协议,这充分体现了总局对浙江体育的关心和厚爱,对浙江游泳的信任和肯定。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的组建是秉承突破创新、锐意进取的体育改革精神。从国家层面看是奥运备战新模式的积极探索,也是奥运备战国家与省市之间联动、“全国一盘棋”的有益尝试。
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的组建工作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2017年9月至12月,为队伍组建规划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组队实施方案,构建国家队组队框架,制定工作规划,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并于11月向总局报送了《关于组建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相关工作的请示》。
第二阶段是2018年1月收到总局的复函后至今,为队伍建设实施推进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各类经费预算、队伍发展规划和实施步骤,并就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与总局备战办、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进行沟通联系,同时向浙江省财政厅、人社厅等职能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并且在亚运会结束后,探索以中国游泳运动学院建设为突破口推进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各项工作,这既是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工作的一部分,也是推进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竞技体育改革在浙江试点的重要内容。
一、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组织构架及运行模式
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是以浙江游泳队为基础组建的队伍,是浙江游泳队的“升级版”和“精英版”,管理上采用领导小组、管理小组、训练团队三级管理层组织构架;组建工作围绕训练团队张开,通过制定中国(浙江)国家游泳人员选拔标准,薪资结构与管理等几方面内容,以此搭建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框架;以建章立制为抓手确保队伍的运行。
(一)组织架构
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组织架构的总体目标是采用扁平化的管理提高效率。总体组织架构上采用领导小组、管理小组、训练团队的管理模式。
1.领导小组
组长:浙江省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浙江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成员:浙江省体育局、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若干人员。
职能:与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进行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加强与省级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备战训练和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2.常设管理机构
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设立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采用领队负责制。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管理小组,人员包括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分管副院长、各训练团队主教练、科医保障负责人、管理人员等。
职能:执行领导小组决策,负责具体对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队伍管理、训练备战、赛事组织、防反兴奋剂等日常管理工作。浙江省体育局、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对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配合。
3.训练备战管理实施主体
主体:各训练团队主教练。
职能:在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管理小组领导下,负责训练团队的构建并展开具体的训练备战工作。
职责:各训练团队实行主教练负责制,主教练负责训练团队的日常运行管理。主教练对带训运动员的管理、训练、生活、文化学习、比赛、防反兴奋剂等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日常管理工作主体是管理小组,由“训、科、医、管”四方面人员组成,其中“训”为各训练团队主教练,“科”、“医”为科研、医务负责人(或科医组长),“管”为管理干部;管理人员由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领导小组委派。管理小组负责各训练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负责财务、后勤、外事、训练等具体工作,联络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执行管理小组相关决定,为各训练团队提供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运行和管理
总体而言中国(浙江)国家游泳构建和管理上,以优化人员结构为导向,以训练团队建设为抓手;以奖励激励政策为导向,以薪资结构为抓手;以加强保障为导向,以科医攻关团队建设为抓手;以优化管理为导向,以管理流程优化为抓手。总体目标是围绕东京奥运会、杭州亚运会目标任务和项目发展两大核心,通过多种举措构建利于备战、利于发展,体现“高待遇、高荣誉、低风险”的新奥运备战模式。
1.构建主教练负责制的训练团队,制定和完善各类人员的选用标准,选拔、聘用人员充实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
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的核心工作是构建以主教练负责制的复合型训练团队。主教练在管理小组领导下主要负责该团队的训练备战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团队内助理教练员、医务人员(康复师)、体能教练、干事等的聘用以及运动员的选拔。
这种方式最大限度的赋予了主教练选人、用人的权利,确立了主教练在训练团队的核心地位;同时分工明确的训练团队能够紧密围绕训练主体,使整个保障模式与训练结合紧密,各保障要素统一协调。
为进一步充实各训练团队,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采用了积极、开放的选人用人政策,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集聚全国优秀人才,吸纳国际人才,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将“面向世界、广纳天下英才”,引进世界级的训练、科研团队,彻底打破国家和省市的界限,凡是有技术、有能力的人员都将聘用在合适的岗位从事备战的管理和保障工作。
人员选用标准上我们制定了教练员、运动员、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四类人员的选拔标准,并细化了各类人员相应岗位的选拔聘任要求,重点研究了主教练和运动员的选拔标准。
(1)教练员选拔标准
1)主教练
选拔标准:主教练人选在以下条件中须符合其中两项条件,具有高级(含高级职称)以上技术职称;曾经入选中国国家游泳队;所带运动员获得第十三届全运会冠军(含接力决赛)。
主教练员人选在浙江游泳队教练员选拔的基础上,可适当吸收外省(外籍)教练员。
2)助理教练:助理教练人选在以下条件中须符合其中一项条件,具有高级(含高级职称)以上技术职称;所带运动员获得第十三届全运会单项前八。
助理教练员达到聘任条件,则按照主教练承担目标任务享受相应待遇;因实际工作需要,如未能达到助理教练员选拔标准的,则享受第三档次助理教练员的相应年薪。
(2)运动员选拔标准:
1)正式运动员选拔标准:获得奥运会或世锦赛前八名;亚运会或第十三届全运会前三名;第十三届全运会单项前八名或全国游泳冠军赛、锦标赛单项前三名及100、200米自由泳项目前八名。
2)带训运动员选拔标准:获得全国游泳冠军赛单项前十六名(该类运动员不享受国家队运动员津贴)
(3)保障辅助人员选拔标准:
1)科医保障团队负责人:具有医学(科研)类高级技术职称;有较长时间的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经历;有较为广泛的医疗资源和一定的科研设备、人员资源;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竞技体育类专项攻关、服务课题;有较好协调能力,能够作为科医团队负责人带领科医人员进行攻关与服务;能够长期工作在运动队一线,获得教练员、运动员信任并能较好开展保障工作。
2)医务人员:专业方向为针推专业,有一定内科基础;有较长时间的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经历,能够长期安心在运动队一线工作的。
3)体能教练:了解游泳项目特点,受过专业体能培训、具备专业体能知识,拥有国际或国内体能教练资格证,且有高水平运动员服务经验,能够长期安心在运动队一线工作的。
4)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较长时间高水平运动队科研攻关和服务经验;能够长期安心工作在运动队一线。
(4)管理人员选派标准: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能把握游泳项目的规律和特点,对浙江游泳项目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具有针对性开展思政工作能力和防反兴奋剂工作常识并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的。
2.细化标准,以薪资结构为核心,构建权、责、利明确的管理体系。
主教练负责制下的训练团队备战模式给予了主教练更多的选人、用人权利,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也构建了与主教练奥运周期的目标任务挂钩的薪酬体系。
在参考2018年1月份中国游泳协会发布的《国家游泳队直通车补助发放标准》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对实施方案中以“分类细化、突尖保重”为基本原则,对各类人员的薪资结构、标准进行了重新制定,使方案中各类人员的档次更合理、标准更清晰、责任更明确。并且以年度主要赛事为考核依据,建立动态管理。
目前采用的薪资结构的改进,核心工作仍是各训练团队的主教练和运动员,特别是承担奥运会夺金人员的薪资结构,建立了“成绩为依据,任务为导向”的定级标准。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助理教练员、医务人员等的薪资结构。
训练团队中的聘用制人员实行年薪制,根据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和训练团队的年度考核指标实行不同档次的薪酬;训练团队人员的薪酬和运动员享受的训练津贴采取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
3.构建“内、外”结合的科医攻关保障团队。
“内”指长期工作在一线的科医人员,这些人员实行科医组长负责制,由科医组长负责组建科医攻关和服务保障团队,负责团队的运作和管理,并对具体业务进行专业指导,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保障水平。
科医攻关和服务保障团队内的科研和医务人员采用两种管理模式,医务人员采用跟组模式,日常服务和保障落实在各训练组;科研人员实行跟队模式,以科研团队的形式进行运作和管理,共同完成整个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的科研相关工作。
“外”重点指攻关项目,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依托国内外高等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资源,以大学为主导,构建体能训练与监测、生物力学与技术分析、运动康复、运动心理学、信息技术、训练装备、医务专家等多学科科技保障和支持团队,面向竞技体育主战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撑保障。
二、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运行阶段性工作情况
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在2018年总体运行情况可概括为:备战工作稳扎稳打,亚运会取得历史性突破;国家队建设调整策略,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亚运会作为年度重点赛事,也作为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2018年中期考核,在检验队伍的备战、运行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亚运会完成情况
2018年第十八届亚运会游泳比赛8月19至24日在印尼举行,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共有16名运动员4名教练4名医务保障人员入选中国代表团参赛,共获得12金6银4铜以及2个第四,3个第五的成绩;超越2014年仁川亚运会我省12人参赛获得10金、6银、3铜的成绩,参赛人数、金牌数、奖牌数再创新高。
本次亚运会上打破多项亚洲、全国及赛会纪录。其中徐嘉余、朱梦惠和国家队队友在男女4x100米混合泳接力中以3:40.45创造新亚洲纪录,徐嘉余、李朱濠和国家队队友在男子4x100米混合泳接力中以3:29.99创造新亚洲纪录;徐嘉余在男子200米仰泳中以1:53.99打破由其保持的全国纪录。
(二)国家队运行及备战相关工作情况
1.积极制定各类经费预算。
根据签订的协议,中国(浙江)国家队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根据备战训练和队伍运行的需要编制了场馆建设、科研器材设备、人员薪资、年度赛事、外训等经费预算;完成了场馆建设设计方案和设备选用等前期基础性工作。
目前,用于场馆建设和维修的2000万资金已经到位,游泳馆维修等相关事宜已经有学院综合处落实。
2.积极争取政策,与各级部门沟通联系做好相关工作。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积极与总局竞体司、备战办、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就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进行了沟通联系。从目前情况看,与游管中心及国家游泳队保持了较好的沟通,在训练计划的制定、高原训练和国外训练的安排、国外训练费用标准等方面得到了较多的支持。国家队在5月份代发了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教练员、工作人员津贴。
3.全力保障队伍,扎实做好重点运动员、重点组的备战工作。
进一步完善各重点组阶段训练计划和保障方案,扎实做好训练备战工作。从2017年10月起,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在相关政策不明朗、经费不到位的情况下,为保障训练备战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在队伍组建、训练备战、内部管理和科医保障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全力的支持和保障,顺利完成各训练团队冬训、夏训及赴国外训练等工作。
4.成立党支部,加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成立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党支部,由系主任王伟任支部书记,系副主任徐苏瑾任支部副书记,国家队教练员任支部相关工作。通过在中国(浙江)国家建立党支部,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加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积极开拓资源,提高备战水平。
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曾在高水平专技术人员选聘,建立海外高水平训练基地,外省高水平教练员运动员,与媒体合作等几个方面展开积极开展尝试,努力为备战创造良好环境,提高备战水平。
(1)开展国外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工作。
曾联系国外高水平教练员和体能教练,为选聘合适的外籍教练,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在美国游泳协会平台发布聘任教练员的信息,在报名的12人中,从个人简历看水平偏低,而体能教练无一人报名。从与体能教练沟通反馈的信息看,都不愿长期在美国以外的地点工作。
(2)拟在美国建立训练点(基地)。
浙江方面曾与美国籍知名的体能教练杰拉德.玛瑞斯进行了联系,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希望与其签约并在其所在的奥斯丁建立训练点(基地),5月将派陶嵘组赴该地点训练。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美国国内政策不允许教练员与国外国家队签约,但可以与省队、俱乐部签约;而以省队的名义与美国方面签约的情况下,国家队又无法按照合同付款。诸如此类美国方面的种种限制,造成我们很难达到总局在海外建立训练基地的要求。
(3)拟吸收其他省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
外省教练员、运动员的选调方面,曾与部分省市进行了联系,多个省市,如湖北、天津、江苏、广西、江西等省市表达了一定的意向。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我省优秀教练员所带运动员人员多、任务重,没有更多的精力带外省的运动员,另一方面其他省市年轻教练的意向不明确,具体选调工作仍未启动。
(4)拟加强社会力量的合作。
曾与腾讯公司联系,拟与其合作为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提供互联网宣传平台。前期已与腾讯公司和海南赢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联系,希望通过浙江省游泳协会与上述两家公司进行合作。
三、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运行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未来可能发展的方向。
(一)明确工作职责协,完善协调机制
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是省部共建,是总局在竞技体育领域的一项新的尝试和探索,没有现成的、成熟的模式可套。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需要明确的职责定位,理清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与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和国家游泳队的关系,逐步形成指挥有力,协调顺畅,责任明确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落实保障经费,促进队伍备战和运转
根据《共建协议》,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的运行经费来源主要有总局划拨和浙江省财政配套两部分,主要涉及场馆建设、年度运行、奖励激励等经费,目前场馆建设费用基本到位,计划2019年开始施工,其余相关经费均未到位。
1.年度运行经费:根据总局的复函,总局将训练食宿、转训、出国训练、科研营养、器材等费用下达给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心再通过共建等方式下达给具体承接单位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游管中心负责人已表态同意划拨1200万元的额度作为年度运行经费,但经费使用采取报销的方式进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是:一方面,此类经费可列支的项目、额度等具体内容尚未明确;另一方面,经费数额总体较大,又涉及到日常运行管理,向中心实报实销的方式实施起来有难度,不便于操作,尚需进一步对接。
2.人员经费:根据协议和复函,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教练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实行年薪制,运动员实行津贴制。前期,我们与省财政厅、人社厅进行了多次沟通。目前,省财政厅基本同意国家队教练员实行年薪制,但对经费拨付提出三点原则:一是需要明确国家队拨款的总额,明确国家游泳队的人员数、经费标准,确定国家队和浙江省财政各自承担经费的内容;二是原有的国家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的费用支出应由国家队承担,省队的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的费用由省财政承担;三是如果涉及到外省教练员、运动员等人员的聘用,可以作为扩大游泳项目规模来增加各项经费,通过项目经费的途径给予保障。
(三)以中国游泳运动学院为抓手,推动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建设和备战。
在省局和学院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学院从九年制义务教育到大专层次的全学历教学的优势,以学院游泳系为主体、游泳系优秀教练员、运动员为骨干,整合学院训练、教学、科研、医务、管理等优势资源成立中国游泳运动学院。将中国游泳运动学院建设成为“训学融合”和“训学一体化”的示范点,充分体现竞技体育院校化管理和竞技体育人才院校化培养两大特点。
中国游泳运动学院以培养高水平游泳运动员、完成奥运等重大赛事备战为核心任务,以专业运动队和文化教育二合一的方式培养奥运冠军、世界冠军、亚运会冠军作为学院的特色;通过运动员学生的学历教育和游泳专业技能学习培养专业人才,以科学研究和医务保障为抓手提高专业队攻关和保障能力的同时提升学院软实力;以游泳为特色促进国内外交流,推动中国游泳项目整体发展。
学院办学定位为集“教学、训练、科研、培训、竞赛”于一体、包含所有办学层次、坚持学历教育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的世界一流特色学院,履行“高等教育教学、高水平运动员训练、游泳人才培训、科学研究、对外合作”五大职能,着力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卓越才能、创新精神的游泳人才,逐步达成国际级优秀运动队、国家高水平游泳训练基地、国家级游泳高等人才培养学府三大目标,力争成为我国“体教结合”的示范基地。